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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0-14 11:10:57      作者:人文学院     分享到:

西安文理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

一、总则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师资的重要环节,是师范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综合性实践课程。教育实习对于师范生了解中学实际,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师德和独立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加深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理解,树立社会主义教育思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使其不断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1.通过教育实习,使实习生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树立献身人民教育事业的崇高志向。

2.通过教育实习,使实习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学工作实践与班主任工作实践,培养实习生独立从事中学教育工作的能力。

3.通过教育调查等方式,引导实习生了解普教改革的情况,并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总结中学教育改革的实践经验,培养初步的教育科研能力。

4.通过教育实习,全面检验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我院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5.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的经验,积极进行教育实习改革,不断提高教育实习质量。

(二)教育实习的任务

教育实习的任务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与教育调查。必要时,各系(院)还可结合本系(院)特点,适当增加其它实习任务。

(三)教育实习的形式

本科生以集中实习为主,部分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散点实习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并履行相关手续,参见《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分散实习的规定》。

(四)教育实习的时间

按教学计划规定,各系(院)本科生集中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含实习准备和总结)。

二、组织领导

(一)为了加强对教育实习工作的领导,在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后勤集团、相关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我院教育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教育实习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教务处负责制定全院教育实习有关文件;审查各系(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协助财务处审核教育实习经费预算;研究和总结教育实习工作。财务处负责审核实习经费的预算及办理借款、报账等工作。学生处在实习期间协同各系(院)加强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后勤集团负责安排实习中的后勤、医疗等工作。

(二)教育实习期间,各系(院)应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系(院)主任任组长,专业教学法教师任副组长,实习指导教师、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是:

1.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系(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日程,领导全系(院)教育实习工作。在学期初,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实习(实践)计划表》

(见附件1),并附详细实施计划(方案),经系(院)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落实系(院)实习进度与计划,编排实习组,选派实习组长,做好思想动员及各项实习准备工作。

3.组织全系(院)教师及部分低年级学生深入实习学校参加听课及主题班会等活动。向实习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审核本系(院)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组织教育实习经验交流,做好系(院)教育实习的总结鉴定工作。

5.在实习期间巡回指导实习生,尤其是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

6.加强实习和教学改革研究,做好教学实习基地建设。

三、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走上教育工作岗位前一次“备战演习”,应按照对合格教师的要求安排教育实习内容,全面培养师范生从事教育工作的能力。

(一)见习

见习是学生步入教学工作的第一步,其目的是对中学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进行观摩,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律,学习老教师的教学艺术和风格,初步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见习工作将逐步分散在各个学期进行,是师范生能通过长期的教学感受和实际训练,增强教师职业意识和责任,形成稳固的教育思想和教师职业技能。

1.教学见习的主要任务是观摩课堂教学,实地了解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熟悉各种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教学的组织等;在观摩的基础上,初步掌握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的规律;协助指导教师搞好教学辅导、作业批改等工作。

2.班主任工作见习

班主任工作见习的主要工作室协助班主任工作,通过听取原班主任介绍、与学生交谈、查阅相关资料、观察学生日常行为等途径,了解班、团、队活动的组织、班级日常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的方法;熟悉实习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干部的组成和学习风气;协助原班主任抓好日常班务活动、开展学生课外活动、搞好家访工作等。

(二)教学工作实习

1.内容:备课与钻研教材、编写教案、试讲、上课、指导实验、课后指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

2.实习期间本科实习生至少应完成5个新教案,本科实习生上课节数不得少于5节(不含重复课)。实习学校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实习生多上几节课,以加强对实习生的锻炼。

3.实习生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教案,经双方指导教师审定和签字(顺序是先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后我院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上课。教案如有改动,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4.实习生上课(特别是上前两节课)前,必须在指导教师主持下进行试讲,试讲时该实习点同一专业的实习生必须参加。凡试讲不合格,经尽力帮助仍不能达到上课要求者,不得上课。

5.讲课要提倡启发式,力求采取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教学方法,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语言及板书要规范化,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6.同一实习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并认真进行课后分析研究,积极听取指导教师和各科任课教师的课程,实习期间听课次数不少于20节。

7.实习生要深入到中学生中去,针对不同类型学生,有的放矢地进行辅导。要认真批改作业,对作业下批语应客观公允,重在激励和调动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8.实习生上实验课时,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明确实验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实验准备或预做实验—实验前的课堂讲授—学生实验指导—批改实验报告—成绩评定。

(三)班主任工作实习

1.内容:制订班级工作计划、主持班主任日常工作、开班会、家访、个别教育、德育讲话、处理班级中发生的问题等等。

2.结合青少年特点,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德育为先,教育为本,关爱学生,以身作则。

3.听取原班主任工作经验及班级情况介绍,了解学生及班级情况;根据原班主任的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本班实际,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送原班主任批准后执行。

4.在原班主任指导下,主持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班级活动,正确处理班内发生的问题。

5.完成组织主题班会(至少1次),进行家访(至少1-2家)或个别教育(至少2-3人)等工作。这些实习活动,读应有书面计划和总结。

6.填写《西安文理学院班主任实习计划》,做好班主任工作实习总结。每个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要全面检查所制定的班主任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正确估计工作效果和优缺点,写出总结,送原班主任审阅,作为评定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的依据。

 ()教育调查

1.内容:研究基础教育的社会环境及基础教育改革,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之关系;了解实习学校的历史、现状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调查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基础教育改革的情况;研究教育对象的思想情况、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等德智体状况。教育调查题材广泛,实习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2.拟定调查计划(既要全面又要有侧重点)送带队教师审批后执行,必要时需征得实习学校同意。

3.在充分调查研究、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就一个专题写出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要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文字要简明扼要(一般2500字左右)。

4.调查报告完成后,必要时需征求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同意。

四、实习学校工作任

搞好实习工作离不开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支持和帮助。为了齐心协力搞好教育实习工作,使其达到预期的目的,各实习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有关学科教研组长和我院带队教师等组成的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安排实习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根据我院教育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以及实习系(院)的实习工作要求,制定本校指导实习的工作计划,动员教职工积极热情支持实习工作,研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2.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实习的指导教师,确定实习班级,确定指导教师,确定实习生教学内容、教学时间以及实习班主任的具体工作任务。

3.解决实习生备课等教学工作场所,安排实习生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工作。

4.向实习生介绍本校概况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帮助实习生树立献身人民教育事业的崇高思想和培养从事教育工作的应有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向实习生提出要求。

5.为实习生组织1-2次教学观摩课和1-2次班主任工作报告会。

6.督促指导教师完成指导任务,给实习生评定实习成绩,并作出鉴定。

7.严格要求实习生认真执行教育实习纪律,对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无效者,应通过我院带队教师速报系(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五、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任何形式的教育实习,都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实习指导教师包括我院派出的带队教师和实习学校派出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是否认真负责,对实习生是否做到精心指导、严格要求,以及自身思想、业务素质如何,对完成实习任务与保证实习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对高师培养目标有正确认识;对教育实习的意义与工作内容有正确认识,有责任感;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实习指导能力;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知识;学院派出的带队教师必须符合条件且对中学教育有了解,还应对中学教育实际有一定了解,实习学校配备的实习指导教师至少要有两年中学教育实践经验。

(二)我院实习带队教师职责

1.参加实习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工作,落实学院、系(院)实习计划,负责与实习学校保持经常联系。

2.认真负责完成实习带队工作,实习期间坚持在实习学校履行带队教师职责。

3.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所指导实习生的表现及业务情况,布置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教材,了解教学进度,安排观摩见习活动等。

4.教育、督促、检查实习生遵守《实习生守则》,按系(院)实习计划认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5.指导教学工作实习:分配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制作教具,抓好集体备课、试讲和课后评议,审阅教案,掌握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实习中的问题,对所带的每一个实习生组织试讲评议和听课。

6.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检查实习生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选听实习生主持的主题班会或所作的德育讲话,并给以指导。

7.指导教育调查:组织实习生制定计划,编制调查提纲,有重点地开展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8.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重视安全教育。带队教师要与实习生签订《教育实习学生安全事故责任书》(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要与所在系(院)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参加实习)。

9.向系(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院教育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反映实习工作情况,实习结束后,及时写出实习工作书面总结。

(三)实习学校实习生教学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实习生学习、掌握中学教学工作常规,熟悉一般教学情况和班级学生学习本学科情况。

2.指导实习生备课、写教案,并审批教案。

3.听取实习生试讲和正式上课并主持课后评议,指派实习生批改学生作业,辅导个别学生及指导学生课外活动。

4.帮助实习生解答教学中的疑难问题。

5.评定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成绩。

6.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对于实习生的教学态度和思想上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

(四)实习学校实习生班主任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实习生实习、掌握中学班主任工作规范,向实习生介绍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和健康等情况。

2.介绍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团队活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和自己的班主任工作经验。

3.分配实习生实习班主任工作的任务,指导并督促其切实贯彻执行。

4.动员学生积极配合实习生做好各项实习工作,指派实习生参加并主持班内的各项日常教育活动。

5.评定实习生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

6.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对于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和思想上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

六、实习经费及其管理

实习经费按《西安文理学院实习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实习费和指导教师的讲课费、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交通费及住宿费、院内实习指导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公杂费等,以当年院发文件为准。

(一)集中实习的实习生管理费由带队教师统一向实习学校支付,带队教师差旅费、学生交通费等有关费用由带队教师办理。

(二)实习费用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对分散实习,按相应比例实行经费递减。分散实习生的实习费用不得超过学院和本系(院)的规定数,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七、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凡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教育实习的,须经系(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另行补作实习。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

(二)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生守则》。

1.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修德。

2.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因材施教,注重效果,诲人不倦。

3.提倡团队精神,注重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互学互帮,互相关心。

4.文明礼貌,举止优雅,仪表端庄,衣着大方。

5.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

6.强化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外出,不准私自带领学生外出游玩。

7.艰苦朴素,节约实习学校水电和办公用品,不得浪费食物,不得损坏实习学校办公用具,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

8.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公益活动,谦虚谨慎,虚心求教,尊重实习基地领导和教师。

9.注意环境卫生,实行办公室和宿舍值日制,保持环境卫生,力求实习场所清洁干净、室内整齐。

(三)实习生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天以内向双方指导(带队)教师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向实习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请假,系(院)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需向所在系(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请假,系(院)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作未参加教育实习论,实习成绩总评为不及格。实习生因病请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因公请假须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学校时应妥善安排好实习工作。

八、教育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

(一)本科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的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实习成绩60%、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20%、教育调查报告和实习纪律20%。具体比例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实习结束前,要及时进行总结与成绩考核工作。并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实习成绩表和书面总结。整理好实习资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教育实习评语、成绩表》一式两份,经实习基地和系(院)领导签字后,一份入学生档案,一份系(院)存档。

(二)集中实习的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的步骤是:

1.实习生根据本人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书面进行自我分析和总结,按要求填写实习总结。

2.实习小组根据实习生的自我分析和总结,进行讨论、评议。填写实习小组意见。

3.双方指导(带队)教师根据实习生自我分析和总结、小组意见和实习生的实际表现,经协商后,在“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教育实习评语、成绩表”相关栏目中填写评语和实习成绩。

4.实习学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实习成绩进行统一审核,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

5.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将“教育实习成绩表”送至系(院),由系(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总成绩。

6.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生成绩考核与评定工作由实习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成绩经实习学校评定后,贴上密封签,由实习生带回学院。各系(院)按照试讲或答辩,工作总结与实习表现,重新确认成绩。

7.教育实习总成绩最后评分采用五级分制记入学生成绩总表中,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百分制换算成五级分制标准为: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其中在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评定中,“优”占30%以内。

8.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实习纪律、情节恶劣者,其实习成绩一律按不及格论处。

9.教育实习成绩总评为不及格者,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作相应办理。

九、教育实习的总结、评比

实习结束前,带队教师在充分征求实习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按实习点实习生人数的20%评选优秀实习生。实习生返校后,各系(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结合实习调研,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写出本系(院)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带队教师应写出实习点的总结报告。各系(院)在本单位带队教师中按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40:1的比例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各系(院)要认真组织召开带队教师和实习生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做好总结、交流工作。

(一)实习生个人总结

1.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都要写出个人的实习总结报告,并在小组交流,最后上交所在系(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实习成绩的一部分。实习总结内容:实习工作过程;思想上、业务上的主要收获和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对教育实习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内容具体,实事求是,避免空洞,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一般以1500-2000字为宜。

2.实习生个人总结参考提纲:

①通过教育实习在理解、掌握教育思想和个人在专业思想方面的提高情况。

②在钻研教材、编写教案、课堂试教、参加观摩教学和评议会后,在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理论及教学法方面的体会;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对了解学生、辅导学生开展活动和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家长工作等方面的体会。

③教育实习过程中,个人主要的优缺点和今后的努力目标与具体打算。

④对教育实习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各系(院)带队教师教育实习工作的总结参考提纲

1.教育实习的准备、组织领导、实习经过。

2.主要收获和存在的问题(均需详细引用具体事例和基本数据加以说明)。包括:实习生课堂教学方面;实习生班主任工作方面;实习生的专业思想和其它一般表现;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工作方面。

3.对本届实习工作的评价。内容应包括:对本届教育实习质量的评价;克服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

4.对今后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从指导学生、实习中面临的问题两方面写出实习总结,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带队教师工作总结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系(院)存档。

(三)系(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1.各系(院)在实习结束两周内,按教务处要求,整理实习资料,并写出专业实习总结,参照《西安文理学院系(院)实习工作总结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系(院)存档。

(四)优秀实习带队教师条件

1.积极接受教育实习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管教管导,为人师表。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加强与实习点的联系,对巩固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做出一定贡献。

3.指导教师密切配合,认真指导并参加实习的全过程(含实习前的准备、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评议、批改作业、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实习生成绩考核与评定等)。指导实习生顺利完成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工作。

4.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安全,无安全和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所管理的实习点整体工作出色,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五)优秀实习生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巩固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师德。实习态度认真,工作积极肯干,遵守实习生守则,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2.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虚心接受指导,较好地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并做到教书育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大胆进行教改试验,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3.经常深入了解学生,辅导学生,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工作实习表现突出。

4.为人师表,尊重导师,团结同学,关心实习小组集体,模范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十、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实习(实践)计划表

2.西安文理学院班主任实习计划

3.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教育实习评语、成绩表

4.西安文理学院带队教师工作总结表

5.西安文理学院系(院)实习工作总结表

6.西安文理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