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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3-12-05 00:00:00      作者:文学院     分享到:

为了进一步宣传学院办学成绩,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扩大学院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归口负责制。

二、凡教学方面的重大工作、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由教学副院长安排和负责,及时上传学院网站,并视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上传到学校网站。

三、凡科研方面的重大工作、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由教学副院长安排和负责,及时上传学院网站,并视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上传到学校网站。

四、凡党团活动、学风建设、学生活动等宣传报道由党总支副书记安排和负责,并及时上传学院网站,并视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上传到学校网站。

五、凡学院行政工作、教职工活动、工会活动由行政副院长安排和负责,并及时上传学院网站,并视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上传到学校网站。

六、凡学院重大工作、重要活动要在工作或活动结束后2内上传有关报道消息。

七、学院网站建设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由副院长统一管理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