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教人[199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和惯例,特对职称评定中工作量计算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基础课、专业课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试。
2.学时计算:
按课内计划学时,1课内计划学时计算为1个学时。
对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按计划学时的10%增加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合班课按学院的有关规定计算(55人以下,计划学时乘1;56人-90人计划学时乘1.5;91人-120人乘1.8;121人以上计划学时乘2)
二、公共课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试。
2.学时计算:
公共外语课按课内计划学时,每一课内计划学时按0.7个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即实计工作量=计划学时×0.7)。计算机上机辅导按其计划学时的0.5个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
三、公共体育课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课前准备、上课、课外辅导、测验、考试、考查。
2.学时计算:
按课内计划学时,每一课内计划学时按0.6个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即实计工作量=计划学时×0.6)。
四、实验课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试。
2.学时计算:
按每一课内计划学时的0.5个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每次15人),批改实验报告。
五、指导课程设计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试。
2.学时计算:
指导一人每周按0.5个学时计算。
六、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1.工作内容包括准备、辅导、阅卷、答辩,设计每人指导8人,论文每人指导6人。学年论文每人指导6人。
2.学时计算:
指导1人每周按1个计划学时计算。
七、实习指导
教学实习
1.工作内容包括准备、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查。
2.学时计算:
每天计2学时,每周10学时,10人以下按比例折算。
外出实习(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参照以下算法;文学院赴泰国实习按照文学院自己的算法执行),最多按10人计。
按实际实习天数(含路途往返),每天按3学时(10人一组)计算。
八、重修教学工作量
按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学时的1/4计算。
九、教学法活动
全年按12个计划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法活动。对不参加教学法活动者不得计入教学工作量。
十、双肩挑教师
双肩挑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按学校的有关职称评定文件执行。
本办法仅限于教师职称评定中的教学工作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