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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15:26:21      作者:人文学院     分享到:


各学院、各部门:
接上级部门通知,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名额
每所高校最多可推荐 1 名候选人,最终候选人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同一位候选人不可多头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公示材料1份(科技处完成)。
2.《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3.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 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 字以内)1 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 字以内)1 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 份(三位专家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敃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敃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9)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在陕西省科协网站www.snast.org.cn 下载);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 格式,工作照不小于 1.5M);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 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 字以内)。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遴选有效人选,进行择优推荐,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推荐人选及所有报送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必须在10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玉莉  电 话:88219308  QQ 号:526855508



科技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