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上级部门通知,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曾获得本奖。二、推荐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推荐 1 名候选人,最终候选人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同一位候选人不可多头报送。三、材料报送(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1.公示材料1份(科技处完成)。2.《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3.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 份;(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 字以内)1 份;(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 字以内)1 份;(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 份(三位专家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敃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敃明材料);(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9)其他材料。(二)电子推荐材料包括: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在陕西省科协网站www.snast.org.cn 下载);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 格式,工作照不小于 1.5M);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 字以内);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 字以内)。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遴选有效人选,进行择优推荐,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推荐人选及所有报送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必须在10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玉莉 电 话:88219308 QQ 号:526855508
科技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