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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和教学培训的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4-02-15 00:00:00      作者:人文学院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拓宽学术视野,掌握前沿信息,提高我院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教学培训和进修访学活动。

二、在学校允许的范围内,学院为参加学术交流、教学培训和进修访学的教师提供经费支持。

三、参加科研类会议、交流的教师,必须提供会议通知,提交会议论文,提请教研室主任和科研副院长的同意。

四、参加教学类会议、培训、访学的教师,提供有关文件,提请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的同意。

五、所有外出参加会议、交流、培训和进修访学的教师在返回后,要及时向学院网站提供报道,并在教研室内汇报学习经过和收获。

六、参加学术交流、教学培训和进修访学的教师要及时报账。

七、学院办公室要每年对参加学术交流、教学培训和进修访学的教师进行统计汇总。

(20171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