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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3 00:00:00      作者:文学院     分享到:

为了规范管理,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有序协调进行,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决策、指挥、协调”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院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增强对工作的指导性和时效性。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我院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一、会议要求

1、领导班子例会由院长主持召开。如果院长出差,则由院长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主持会议。

2、会议时间为每周一9:30。

3、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

4、参会人员为学院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在会前直接向院长请假。

5、各分管工作的负责人将上周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总结。总结时主要按计划内工作完成情况、计划外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四个方面做好汇报提纲或发言准备。

6、对需要在领导班子例会上讨论的议题,应提前向院长做好汇报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并由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7、领导班子例会的议题,有关人员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到要研究的问题政策依据清楚,情况明了,特别是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与思路具体、清晰,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有效,操作性强;对重点或难点问题,要以主动创新的方式来解决。

8、学院重大工作和重要政策由学院班子例会提议,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者学院教代会研究讨论,决策部署,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审阅或备案。

二、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决定有关学院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工作计划及重大工作部署。

3、各分管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发言时间以不超过5分钟为宜。

4、讨论有关需要集中研究的问题、通报情况、协调行政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做出学院决定。

5、院长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6、重大决策领导班子成员可举手通过。

7、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或互查、互纠。

三、会议落实

1、领导班子例会的决策事项,由相关领导负责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贯彻落实。

2、有关业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等提交文学院教学委员会、文学院学术委员会、文学院教学督导组等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学院领导班子。遇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院长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和修订。执行过程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3、办公室在各项会议前,按照工作规范,做好会议文件、会议议程、会议安排;在会议中,做好会议记录;在会议后,按照会议工作要求,协助院长和书记,联系各分管副院长、副书记,负责各部门、各专业有关工作的督办和信息反馈,并做好工作考核或检查记录,为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等工作提供详实的材料。

四、会议保密

领导班子例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凡未明确要求或尚未形成的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外传泄露,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不稳定、不团结因素的,追究其责任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文学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