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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实习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7-09-25 15:52:10      作者:人文学院     分享到:

一、教学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1、实习老师见习其间必须参加原任课老师的授课,做好听课记录,课后虚心请教;条件允许的话争取多听其它优秀教师的课,并开始着手备课。

2、每位实习老师须讲10节以上新课(不包括重复课)。首次上课须经指导老师审阅教案并试讲通过、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上讲台。以后的教学,教案亦须经指导老师审阅后才可授课。

3、深入了解中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学生的实际,确定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写出详细教案,进行集体备课。教案必须交原任课教师指导审阅,必须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

4、每节课上课前应进行检查性试讲,同专业的实习老师必须参加听课,并邀请原任课教师指导,试讲后由听课师生提出意见,实习老师对教案进行修改和补充,最后送原任课教师审阅批准后方能授课。

5、正式授课时,同组实习老师必须听课并记录,每次课后须写好总结与反思评价文字。

6、实习生授课期间,如出现课时冲突特殊等情况,必须请示原任课老师批准。

7、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至少进行一次面向全体实习小组成员的公开课。

8、每周开一次例会,实习老师进行经验交流。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向带队教师请假(带队教师不在时向实习组长请假,实习组长需及时与带队教师联系)。

9、实习生备课时,必须严谨认真,对教学内容力求做到真实、准确,不可自以为是、想当然了事。

10、认真做好批改作业和进班辅导学生的工作,认真研究作业的正确答案,特别是对比较复杂的疑难问题,要经过集体的研究,做出统一的正确答案,送原科任老师审批,然后才能着手批作业;作业批改后,应先在小组内互相检查,防止错批漏批;批改完成后要送回原科任老师审阅后才可发给学生;对于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错误,要进行集体的辅导,个别错误,个别当面批改。实习期间,应对中学生进行学习兴趣和学习方法的培养指导。

11、实习老师应对后进生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提问根据需要进行个别解答或集体评答。

12、实习老师应根据本学科知识和专长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如兴趣小组等。

13、实习老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实习教师亦有义务认真完成学校交付的其它活动与任务。

14、实习老师必须登记好教学的新课节数,重复课节数,听课节数,小组对自己听课节数,批改作业份数,实验课节数,自绘挂图张数,自制教具件数,以及专题讲座内容,次数,科技活动次数等做好统计,并写入总结,同时填写好实习工作簿(部分请原任老师填写)

二、班主任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实习见习期间,实习老师必须迅速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并通过看学生手册,学籍登记表、学生姓名表、座位表、与学生聊天等方式了解和熟悉学生,同时着手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2、实习老师必须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建立学生档案、了解班风、班规及存在问题。

3、领导班集体、对班集体进行思想教育、认真指导班委、团小组开展工作,发动班团干部的模范作用.

4、做好个别教育工作,每位实习老师须在全面了解全班各方面的基础上,深入了解1-----2名后进生的学习、思想、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作好该生的思想及学习的转化工作,并做好记录。

5、尊敬原班主任,要虚心向原班主任学习,一切工作须在原班主任指导下进行,要维护原班主任的威信,学生请假和批评学生等书的处理,必须请示原班主任。

6、认真执行班规和学校各种制度,开展活动不得与学校、班级的制度发生冲突,开展各项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原班主任,年级组长甚至学校请示批准后才能开展,并要注意安全,特别不要开展危险性的活动,不能搞外出活动。

7、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开展班主任日常工作,指导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编黑板报、开展文体活动、团队活动,检查批改周记、检查作业、家访等。实习班主任可以进行轮值,但不能出现”真空”。

8、进行早读、晚修、轮班的值班工作、以及参加教工例会,不参与会者须请示原班主任和带队教师或实习组长。

9、实习老师要主持12次主题班会,独立主持一次班活动(包括班课,团课,班干部会议,班团活动),全体实习老师必须出席,必要的话应积极参与准备工作。

10、实习成员在整个实习期间,必须发扬团队互助合作精神,以集体利益为上,互相配合、协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义务与责任。

11、每位实习老师在班上组织活动皆须向指导教师提交计划,事后提交总结。

12、实习老师不准带学生(包括男生和女生)进宿舍进行有关活动,个别谈话应该在教室或办公室进行。

13、未正式公布的决定,不得向学生透露。

14、实习老师登记好主题班会的次数,辅导班会的次数,重点教育的学生人数,家访的学生人数,书面总结份数,实习结束写入总结并上交实习组长。

三、实习小组日常事务的补充规定

1、实习期间一律用普通话上课及与学生交流。

2、服从学校和学校的指导老师及组长的领导的管理。

3、实习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的各项制度,实行坐班制,与所在学校同步作息。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有要事须向带队老师、实习指导教师、原班主任共同请假(要有书面假条),并要得到实习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同意批准(一天以上要带队老师同意,三天以上要上报文理学院、系、教务处同意).

4、自觉服从领导,虚心请教实习学校领导、有关任课老师、班主任的指导,服从实习学校工作安排,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对实习学校的教师职工要有礼貌,不许在中学生面前批评议论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和职工。如对实习学校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生活上有什么建议,应由组长集中向带队老师反映,再酌情向实习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5、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思想、仪表、言行均为学生的表率。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饮食、文具和实验用品等的节俭意识。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男实习老师不留光头、长发、中分头,女实习老师不穿超短裙、不穿过于暴露的衣装。

6、不给学校领导和老师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7、实习期间不允许谈恋爱、不给中学生带来不良影响。

8、实习小组日志由实习组长保管,其记录工作由每位队员轮流记录。

9、与学生交谈应避免影响其他学生,未经实习学校和原班主任批准,不得对学生进行家访,与学生交谈要注意教育者的特殊身份,语言、行为要得体适当。

10、每周六召开例会,总结反思一周教学、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11、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协调好与实习学校的领导、老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12、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13、实习期间如遇节假日,需无条件严格按规定准时间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有误。

14、全体实习教师一定要加强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注重自身安全。

15.实习期间出现任何情况,小组组长与小组成员需及时向带队老师反映。

四、实习小组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1、住校实习小组,周一至周五不允许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带队老师及实习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周六,周日若要离校,须经带队老师及队长的批准和同意方可。离开实习学校前,须留下联系方式。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和外宿,凡外出者应在晚上九点前返回实习学校。

2、不得在走廊上嘻笑打闹,不准在校园内抽烟,喝酒。

3、办公室、试讲室、宿舍卫生实行每日轮值、专人负责制,保证环境的整洁幽雅。

4、宿员每天应收蚊帐,叠被子,生活用品统一摆放整齐,由值日生监督。

5、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制度,工作时间不得在宿舍睡觉,若要备课,须在不影响别的宿员休息的情况下开台灯。

6、晚上十一点后男女队员不得串门。宿舍长要在每晚十一点清点宿舍人数,确认后锁好门窗,如发现人数不齐,应立即向队长报告。

7、必须爱惜宿舍的公共财物,破坏公共财物要赔偿。

8、宿舍的钥匙必须在离校的前一天上交组长,离校前要做好最后的宿舍清洁与设备归还工作。

9、实习成员要团结友爱,互助合作,互相关心,共同进步,如有生病、伤痛,队员要多予帮助并及时上报带队教师。

10、注意宿舍安全,防盗防火。